優化鄉鎮區劃設置和村級建制——論深入學習貫徹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
本報評論員
鄉鎮作為行政區劃的基礎單元,是國家政權建設的根基所在。正在進行的全省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是近年來我省涉及最廣泛、群眾最關注、影響最深遠的重大基礎性改革之一。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對統籌做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前后篇”文章、推進村級建制調整改革作出部署。我們要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堅決打贏這場改革硬仗。
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是大勢所趨、發展所需、民心所向。這一全面激發縣域發展活力、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重大舉措,將釋放全方位、深層次、持久性的發展紅利。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優化行政區劃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為我們實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當前,我省鄉鎮數量多、規模小、密度大、實力弱,村莊密集化、干部老齡化、產業低端化、運行低效化等問題較為突出。不合理的鄉鎮行政區劃設置,導致微觀體系不適應宏觀戰略、空間布局不適應城鎮化進程、管理架構不適應治理現代化要求,迫切需要通過改革從根本上加以解決。
優化鄉鎮區劃設置要統籌做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前后篇”文章,確保改革真正到位。在完成鄉鎮掛牌、干部調整、班子配備等“前半篇”文章后,“后半篇”文章重在優化職能配置、提升治理效能。要堅持減量與提質相結合,優化鄉鎮機構設置和編制配置,建立健全優化協同高效的鄉鎮工作運行機制。要完善財政投入機制和配套支持政策,切實增強鄉鎮推動產業發展、場鎮建設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能力,做大做強做優一批經濟發達鎮、中心鎮、特色鎮,支撐縣域經濟發展。要優化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公共服務資源布局,健全服務惠民機制,使鄉鎮成為服務“三農”的基地,讓群眾享受到實實在在的改革紅利。
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后,村級建制調整勢在必行。要綜合考慮地理特點、歷史文脈、交通條件、發展水平、產業功能等因素,按照平壩村、丘陵村、山地村、地廣人稀村等不同類型,科學制定村人口規模和幅員面積參考標準。要堅持順向調整、中心集聚、群眾認可、依法穩妥的原則,較大幅度減少全省村級建制數量,培育一批中心村、重點村和特色村。同時,要把村級建制調整與建章立制結合起來,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解決權責不對稱、檢查考核多等問題,切實減輕村級組織負擔,增強服務群眾功能。
優化鄉鎮區劃設置和村級建制涉及面大、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完成這項系統性、全局性工程,黨的領導是保證、減量提質是目標、群眾認可是關鍵、配套政策是保障、依法依規是遵循、風險防范是底線。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充分運用試點經驗,勇于擔當擔責、敢于攻堅克難,齊心協力完成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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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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