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家幾百米,這只“醉貓”棄了代駕自己開車,結果遇到交警查車……
為有效減少和預防轄區涉酒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東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石碣大隊組織開展酒駕醉駕查處統一行動。9月12日,記者獲悉,石碣交警大隊逮住一只“醉貓”,本來叫了代駕,卻因距離居所幾百米,所以冒險酒駕了。
行動當晚,執勤民警在轄區開展涉酒駕駛違法行為多發路段設點開展路查路檢工作。晚上21時20分許,執勤民警在科技路執勤點查處涉嫌醉酒駕駛人鄭某。據鄭某交代,20時許,他在茶山一餐廳吃飯喝酒,期間喝了大約1兩白酒,一直喝到20時30分許。
隨后,鄭某打車回到石碣鎮自己車輛停放點打算開車回家,但考慮到自己喝了酒,所以又叫了代駕,等待過程中又覺得離家不過幾百米,所以抱著僥幸的心理,誰料剛開不過百米就被交警查處,鄭某后悔不已。
后經抽血檢驗結果顯示鄭某血液乙醇含量為127mg/ml,涉嫌醉酒駕駛。鄭某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石碣交警大隊呼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始終是出行必守準則,希望廣大司機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以為距離近、過程很快就不會被查,須知車流不息,交警不止。
南方日報記者 何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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