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在車流中斜穿馬路“走捷徑” 交警提醒:請勿用生命搶時間
生命最可貴,但卻總有人拿生命當兒戲。8月16日下午,在中山區南山路昆明街路口,半小時內,記者發現大多數行人都能按照信號燈走斑馬線,但仍有一部分人為了搶時間在車流中斜穿馬路“走捷徑”。
南山路昆明街位于勞動公園附近的大都會門口,車流不是很大但行人相對較多,而華昌街、昆明街至南山路昆明街是一段下坡路,中間有529路、403路公交站點。但就在這段不足100米的下坡路上,半小時內,竟有近20余人斜穿馬路。現場,信號燈的變化通行周期最長30秒,其中有10秒倒計時屬于行人過馬路,即使這么短的時間,有的行人仍不愿意等,而是選擇在車流中“用生命搶時間”。斜穿馬路的行人不時躲閃急馳而來的車輛,看得人膽戰心驚,甚至有人還站在公交車前探頭,看有沒有車輛駛來,以備乘機斜穿馬路。
當前,市公安局正在開展全警上路管交通,組織民警對行人斜穿馬路不良行為進行勸導。在現場,兩名交警在路口執勤,盡管如此,仍有一些行人不聽勸導,躲避交警斜穿馬路,有的在交警勸導時露出極不高興的神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交警提醒廣大市民群眾,文明交通你我他,交通安全連萬家。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樣,希望大家在教育孩子的同時,自己要首先做到,切莫拿付出生命的代價來換取一時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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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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