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合約糾紛柴智屏 將自己開公司
王與經紀人柴智屏合約糾紛一個多月未解,王6日在臺北由委任律師胡原龍、友人姚鳳群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新浪娛樂訊 王[微博]與經紀人柴智屏[微博]合約糾紛一個多月未解,王6日在臺北由委任律師胡原龍、友人姚鳳群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在4日對柴智屏提出合約關系不存在之訴訟,王方面認為合約已終止,但柴仍堅稱效力存在,并且表示:“柴智屏開的條件我無法負擔。”對于簽約華誼,他表示,未來會自己開公司,走自己的,爸爸并不會出錢相助。
王在記者會上表示,最好的兄弟、最欣賞的女生都在那,要離開一定有理由,“無法適應、,努力調適了三年,最后還是沒改變。”他早就想要離開柴智屏公司,卻因為擔心《我的少女時代》票房而到電影宣傳結束后才提出解約。認為他離開是忘恩負義,他表示:“如果我拍《少女》沒有紅,然后離開,還會被說忘恩負義嗎?”王一個月沒有見到柴,“以后柴姊要找我拍戲,我一定會全力幫忙。”
胡原龍律師出柴智屏在12月2日的簽下答應解約的文件,她要求王一次付清3000萬臺幣、王轉約對象,未來四年要照合約比例抽成,也要求王演出柴智屏出品的三部電影,酬勞一百萬人民幣,律師表示,演藝契約是委任契約,根據民法549條,委任契約只要當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隨時終止,律師事務所已在12月16 日發存證給柴智屏公司,因此王目前是沒有合約狀態。至于賠償金額,胡律師表示,解約條件依法律實務判決,法院將參考過去所得決定解約賠償金額。
柴智屏在王接拍《我的少女時代》后曾說:“為什么徐太宇是他?”王說,蠻難過的,曾聽說但并沒有去求證。對于柴智屏與他的“之情”,他僅回應:“柴姐其實很忙。”淡淡回應兩人情誼。王親口承認過去三年多所拿到的酬勞只有一百多萬臺幣。王未來將自立門戶開公司,記者會也同時宣告未來可以公開接工作、不透過柴智屏,但他也強調:“今天沒有要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