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招生案亞裔組織指責“偏見裁決” 支持上訴
中國僑網10月3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亞裔學生指控哈佛大學招生歧視案波士頓聯邦法院法官柏若斯(Allison Burroughs)裁定哈佛招生程序雖不完美,但符合憲法規定。對此裁決,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ACE)發聲明強烈譴責稱,“此不公正判決是聯邦地區法院洗白哈佛大學錄取歧視行為、并攻擊亞裔孩子平等教育權益的錯誤之舉。”
亞裔教育聯盟在聲明中說,“法官如此倒行逆施的判決完全無視在訴訟過程中原告所呈交的哈佛對亞裔存在嚴重錄取歧視的確鑿證據。它充分表明了波士頓聯邦地區法院在政治正確意識形態和統治‘精英’傲慢心理誤導下偏袒哈佛的不公正立場。該法院對此案的事實和法理裁決無非是一個被專業術語精心包裝的文案,它對哈佛方專家的證詞照單全收,卻忽略了SFFA方專家的舉證。”
該聲明還指,此次裁決不僅違背了1964年美國民權法第六條以及美國憲法第14號修正案,同時也給眾多大學繼續體制化地歧視亞裔孩子樹立了極壞的先例。
聲明說,AACE將一如既往地支持學生公平入學組織(SFFA)訴訟哈佛、捍衛平等教育權益的未來舉措。
AACE主席趙宇空2日受訪時說,他認為此裁決對繼續歧視亞裔存縱容效果,違背了最高院不能進行種族配額的規定。他說,雖然SFFA應該會繼續上訴到最高院,但此次判決仍有兩三年效應,而以后的審判也會參考此次裁決。他說,此次偏見判決全盤接受哈佛模型,并沒有考慮到種族數據對比。
他呼吁,所有遭受過歧視的亞裔學生勇敢站出來,參與到SFFA和AACE捍衛亞裔孩子平等教育權益的抗爭之中。而AACE近期也將繼續聯絡其他亞裔團體支持SFFA。(劉晨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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