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農科技主營收入虛增三年 前董事長黃培勁遭罰70萬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9〕4號)顯示,海南神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農科技”,300189.SZ)及其15名責任人員存在定期報告虛假記載、未按規定披露信息的違法事實,具體情況如下:
一、定期報告虛假記載
(一)神農科技2014年至2016年通過虛構種子銷售業務分別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405.77萬元、2223.60萬元、751.40萬元。
2014年11月,神農科技與湛江市興羅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湛江興羅”)、廣西藤縣佳禾種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藤縣佳禾”)簽訂種子銷售合同。2014年神農科技分別確認向湛江興羅、藤縣佳禾銷售種子業務收入1930.72萬元和2409.82萬元。2014年11月,神農科技控股子公司湖南神農大豐種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神農大豐種業”)與湖南正隆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正隆”)簽訂種子銷售合同。2014年神農大豐種業確認向湖南正隆銷售種子業務收入1065.23萬元。
2015年3月和11月,神農科技與湛江興羅、藤縣佳禾簽訂種子銷售合同。2015年神農科技分別確認向湛江興羅、藤縣佳禾銷售種子業務收入956.86萬元和781.68萬元。2015年3月,神農大豐種業與湖南正隆簽訂種子銷售合同。2015年神農大豐種業確認向湖南正隆銷售種子業務收入485.06萬元。
2016年3月,神農科技與湛江興羅、藤縣佳禾簽訂種子銷售合同。2016年神農科技分別確認向湛江興羅、藤縣佳禾銷售種子業務收入402.30萬元和349.10萬元。
經查,神農科技以偽造銷售發貨單、使用外部借款劃入合同相對方銀行賬戶并最終以購買種子名義流入神農科技銀行賬戶來偽造“真實”的資金流等方式,虛構種子銷售業務。
(二)神農科技2015年通過實施無商業實質的品種權轉讓業務虛增利潤2515萬元。
2015年9月,神農科技分別與湛江興羅、藤縣佳禾、湖南正隆、安徽豐永種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徽豐永”)簽訂《技術轉讓(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品種權轉讓合同”)共11份,涉及雜交水稻強優恢復系“神恢568”等10個植物新品種權,合同金額共計2515萬元,神農科技確認品種權轉讓收入2515萬元。上述業務為無商業實質的交易,導致神農科技2015年虛增利潤2515萬元。
經查,湛江興羅和藤縣佳禾由神農科技控制,2014年至2016年均未實際開展業務。湖南正隆、安徽豐永應神農科技時任董事、副總經理張雄飛等的要求配合簽訂品種權轉讓合同、借款協議,沒有實際出資購買和使用神農科技相關品種權。交易資金均由神農科技內部人員安排籌措,經神農科技工作人員個人銀行賬戶多次劃轉后轉入湛江興羅、藤縣佳禾、湖南正隆、安徽豐永等公司賬戶,最終以購買品種權的名義轉入神農科技銀行賬戶。
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
海南谷韻湘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谷韻湘”)成立于2009年4月20日,注冊資本200萬元,由黃培勁安排辦理工商登記等。經查,黃培勁實際控制海南谷韻湘。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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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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