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車位能買賣嗎?人防辦主任:不能!只有使用權和經營權的出租和轉讓
齊魯網10月10日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所涉資產為國有資產,任何人不得買賣、破壞、損害、侵占。記者針對人防車位問題進行調查,發現一些地方售賣人防車位的現象比較普遍。
售樓處人防車位與普通車位一樣售賣 人防辦工作人員自己也買了!
德州禹城振華領秀城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小區配有人防車位,這些人防車位雖然無法辦理產權,但與普通車位一樣,可以售賣,一個車位售價7萬。
禹城市人防辦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他自己買的就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到底能不能賣?權威解釋來了!
人防車位到底能不能賣、能不能租?10月10日,在山東廣播電視臺《問政山東》節目現場,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楊玉貞給出了權威回答,“所謂(人防)車位的買賣在現有人防法律法規中是不存在的,只有使用權和經營權的出租和轉讓。第二,在人防詞典里沒有‘人防車位’這一說。我們就是建人防工程,投資者根據你的使用來決定,只有使用權和經營權的出租和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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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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