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旅游不文明行為將被記錄在案
中國網10月28日訊 據悉,南京市近期出臺《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將建立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以進一步建立良好的文明旅游秩序。
根據規定,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出現以下行為,將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主要包括:擾亂航空器、車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損毀、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參與賭博、色情、涉毒等活動;不顧勸阻、警示從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活動;破壞生態環境,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規定;違反旅游場所和公共文化場所秩序管理的相關規定;違反旅游、交通等部門的管理規定;辱罵、毆打旅游工作人員;不遵守或不配合特殊勤務期間管制措施、各項安全規定;濫用權利、尋釁滋事等嚴重擾亂旅游秩序的其他行為。
旅游從業人員在從事旅游經營管理和服務過程中出現以下行為,將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主要包括:價格欺詐、強迫交易、欺騙誘導旅游者消費;侮辱、毆打、脅迫旅游者;不尊重旅游目的地或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風俗禁忌;傳播低級趣味、宣傳迷信思想;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其他旅游不文明行為。
(伍策 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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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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