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網絡保護 企業應有更大擔當
近年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問題引起各方高度重視。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將于10月1日起施行,要求網絡運營者設置專門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規則和用戶協議,并指定專人負責兒童個人信息保護。今年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將增設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專門章節。《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已納入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有望今年出臺實施。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備受各方重視,成為未成年人保護立法的一個重要方面,當非偶然。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共同發布的《2018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為1.69億,未成年人互聯網普及率達到93.7%,高于同期全國人口的互聯網普及率(57.7%)。作為互聯網時代的原住民,未成年人自誕生起就與網絡相伴成長,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具有特別的重要意義。
一方面,網絡為未成年人獲取知識、自我表達、娛樂社交等提供了便捷途徑,對未成年人參與社會生活和健康成長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缺乏正確辨別互聯網信息和應用的是非利弊的能力,容易受到網絡不良信息和應用的侵害。從近年來的情況看,互聯網給未成年人帶來的風險和危害,主要包括以網絡游戲和短視頻為主的網絡沉迷、未成年人隱私泄露、各種有害信息無序傳播和網絡暴力、網絡欺凌造成身心損害等。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涉及未成年人和家庭、學校和政府部門、社會環境、網絡運營商等多方面主體,每個方面主體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未成年人接觸互聯網信息和應用都離不開網絡產品和服務,作為網絡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網絡運營商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理當承擔更大責任。正因為如此,要求網絡運營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為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提高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拿出更多切實有效的措施,為未成年人創造更加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已成為輿論的首要共識。
據報道,騰訊高級副總裁馬曉軼日前發布公開信,介紹公司在游戲時間管理、游戲消費管理、實名信息校驗和適齡游戲嘗試等方面取得的進展,表示如果有游戲因為技術等硬性原因無法接入健康系統,即便依然可以貢獻營收,也會毫不猶豫將其停運和下架。此外騰訊推出“數字原住民計劃”,旨在通過與高校、專家和第三方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科學健康的網絡素養課程和學習工具,倡導通過親子溝通與陪伴和先進的學校教育,讓孩子在網絡時代科學享用網絡產品和服務,同時避免受到網絡不良信息和應用的傷害。
企業是最精于“算賬”的,互聯網企業也不例外。網絡運營商應當最能算清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和“貢獻營收”孰輕孰重這一本“大賬”,在兩者之間一定要有正確的判斷和權衡。如果降低了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資源、技術、研發投入,放松了履行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責任的要求,企業即便能在短期獲得可觀的營收效益,遲早也必將因為造成未成年人權益損害,在社會評價、法律責任并最終在經濟效益上付出更大的代價。
歸根到底,只有做好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網絡運營商才能源源不斷地為自己培養和增加消費者,才能持續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這是互聯網企業需要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做出更多努力的根本原因,也應當成為他們為此承擔更大責任的第一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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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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