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
記者25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發改委、生態環境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項目,鼓勵有條件的重點區域地區建設綠色鑄造產業園,引導鑄造產能向環境承載能力強的非重點區域轉移。
《通知》要求,嚴格把好鑄造建設項目源頭關口,嚴禁新增鑄造產能建設項目。對確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級的高端鑄造建設項目,原則上應使用天然氣或電等清潔能源,所有產生顆粒物或VOCS的工序應配備高效收集和處理裝置;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排放。重點區域新建或改造升級的高端鑄造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
根據《通知》,重點區域包括,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等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上海、江蘇、浙江等長三角地區,以及西安、洛陽等汾渭平原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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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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