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處罰山東魯能球員李海龍:停賽5場+罰款5萬
中新網6月11日電 11日,中國足協對山東魯能足球俱樂部球員開出罰單,16號隊員李海龍因用手推擊蘇寧球員,被停賽5場并罰款5萬元。

6月2日,中超聯賽第12輪的比賽中,山東魯能主場迎戰江蘇蘇寧,比賽第79分鐘,裁判員判罰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隊員犯規后,李海龍用手推擊對方球員頭部致使其倒地,被裁判員罰令出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為此,中國足協做出如下處罰: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在自然停賽基礎上追加如下處罰:
一、對山東魯能泰山足球俱樂部隊16號球員李海龍予以停賽5場;
二、罰款人民幣5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于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望各俱樂部、官員、球員等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
主任:王小平
2019年6月11日
免責聲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聯網,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對其真實合法性負責。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權益,請告知,本站將立刻處理。聯系QQ:1640731186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