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體育融資回購條款觸發 樂視網面臨最高110億元回購責任
樂視網5月15日公告稱,收到《仲裁委員會裁決書》,裁決支持樂視體育股東前海思拓全部仲裁請求。目前,樂視體育14位股東已對上市公司提起仲裁申請,除此次案件已出具仲裁結果外,其他仲裁仍在審理過程中;如上市公司違規案件均被判決敗訴,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承擔無決的巨大債務。經公司內部測算,最大回購責任涉及金額110億余元。
樂視網表示,公司作為被申請人之一,面臨被要求與其他樂視體育原股東共同承擔前海思拓股權回購款等裁定結果。在未履行上市公司審批、審議、簽署程序,上市公司未授權代理人簽訂合同的背景下,時任管理層作為簽訂合同人超越代理權限,其簽訂行為應不發生法律效力。此次仲裁結果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
對于這場仲裁的緣由,樂視網早前披露,樂視體育于2014年3月成立,于2015年4月引入投資者并簽署《A+輪股東協議》和《A+輪融資協議》。新增投資者上海云鋒新創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等7方投資款共計5.79億元。樂視體育于2016年4月再次引入投資者,簽署《B輪股東協議》和《B輪融資協議》。新增投資者嘉興永文明體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深圳樂盈產業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40余方分別以現金、債轉股形式增資,投資款共計78.33億元。前海思拓參與了樂視體育B輪融資。天眼查顯示,前海思拓目前持有樂視體育0.46%股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協議中設置了原股東(暨樂視網、樂樂互動、鵬翼)回購條款。原股東承諾,如樂視體育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資方認可的上市工作,原股東將在投資方(并由各投資方分別單獨決定)發出書面回購要求后兩個月內按照協議約定價格,以現金形式收購投資方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權并支付全部對價。根據上述協議,若2018年底樂視體育無法完成上市工作,樂視網、樂樂互動及鵬翼將面臨可能支付投資方持有樂視體育股權收購價款的風險。
前海思拓于2018年年底起訴樂視網及關聯方。本次裁決書顯示,樂視網、樂樂互動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樂樂互動”)、鵬翼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鵬翼”)三位被申請人共同向申請人前海思拓支付暫計至2018年11月20日的股權回購款1.33億元,并共同向申請人支付以1億元為基數,以年利率12%為標準,自2018年11月21日起計算至三被申請人實際支付之日的股權回購款;三被申請人共同向前海思拓支付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仲裁費。上述裁決涉及款項,三被申請人應于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支付完畢。逾期支付的,按照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