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促進消費,要多鋪路少設限
完善促進消費,要多鋪路少設限
閱盡
廣深兩地汽車搖號和競拍指標制度將迎來政策“松綁”。新近出臺的《廣東省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提出,對廣深汽車搖號和競拍要逐步放寬、擴大準購規模,同時強調,其他地市不得再出臺汽車限購規定。
這意味著,粵A粵B汽車牌照的獲取難度將大為降低,一些消費者因“搖號”排隊數年,“一牌難求”的緊張狀況也會得以緩解。更重要的是,作為廣東省完善和促進消費體制機制中的一項舉措,此次新政雖未徹底取消“汽車限購”規定,但其釋放出的政策信號是明確的。
其一,廣深雖仍可執行“限購”政策,但須放寬、擴大規模,主導思想顯然是要方便、有利于消費者購車。至于將來會否徹底松綁不設限,或可期待。其二,規定其他城市不得再推出類似“汽車限購”政策,這實際表明,廣深之限購只是特例,且有其歷史原因,今后這類政策將不被允許。事實上,由于珠三角地區的二手車牌可互遷,這也將在很大程度沖擊廣深的限購政策。
由“汽車限購”反觀當下的消費市場,可以說,類似“限制消費”的地方土政策有相當的代表性。隨著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特別是像珠三角這樣的經濟發達地區,社會蘊藏著巨大的消費潛力,但由于種種人為或市場制約,這種潛能卻未充分釋放出來。一方面,人們有強烈的消費需求,但礙于客觀限制,這種需求往往難以充分滿足或實現。另一方面,現今制造業強大,很多產品產能動輒“過剩”,但有的“過剩”并非市場的真實體現,諸多潛在買家實際仍處于“消費饑渴”狀態。
有鑒于此,廣東省出臺的 “29條”舉措,是對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的系統性擘畫。特別是針對當前消費市場的熱點、難點如汽車、房地產、農村消費,以及旅游、文化消費、市場信用建設等,一一做出部署。而作為我國第一經濟大省,也是最大的區域性消費市場,推出類似舉措無疑有著標桿作用。
大眾消費看似個體行為,實則與社會環境、消費政策,以及市場供給等密切相關。如持續多年的房地產熱,沉淀了巨額的社會財富。不斷上漲的房價既增加居民負擔,又抑制了人們對其他商品的消費預期。因此,穩定住房消費,擴大租賃房供給,同時,在諸如孩子入托受教育等方面解除人們的后顧之憂,對帶動整個社會消費無疑意義重大。這對外來人口占比甚高的珠三角來說,更是如此。
中國經濟歷來靠投資、出口、消費這“三駕馬車”拉動。雖然近年消費的占比逐年提高,但在三駕馬車中,消費的短板與不足,亦相當明顯。尤其是一些行業性歧視或行政限制措施,不僅違背市場規律,亦造成對消費者的不公平。因此,要促進消費,政府亦需轉變觀念,除了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外,還要不斷拆除捆綁市場的各色籬笆,政府對于消費市場應多鋪路少設限。由此可見,放寬“汽車限購”并非權宜之計,而是預示政府對市場和消費的主導理念之變。
(作者是本報首席評論員)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