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區2018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線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根據《岳陽市人民辦公室關于在全市中小學實施陽光招生的通知》(岳政辦函〔2014〕36號)、《岳陽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岳教體通〔2018〕14號)和《岳陽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岳教體通〔2018〕31號)及有關招生工作會議,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區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區2018年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包括制定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做好志愿填報,組織招生錄取和報到注冊,開展招生督查等。
成 員:夏忠育 陳東曙 楊小紅 趙克虎 李大航 李友軍 鄧乘波 金 瑜 王文武 高迪枝
(一)按照初中畢業生95%以上升入高中階段學校的比例,合理引導普職分流,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
(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依據志愿,綜合衡量,劃線錄取”的原則。招生(含音、體、美特長生招生)以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十科總分成績作為錄取主要依據,并將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作為錄取重要依據。
(三)普通高中學校只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未參加當年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學生,不得錄取為普通高中新生。在區外就讀初中、沒有參加我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含體育)和考查的學生,不參加市十六中錄取。
(四)不得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另行組織招生考試,不準借學科競賽的名義提前錄取新生,不得只依據部分文化考試科目成績或將文化成績進行折算后錄取新生。
(五)區內兩所普高面向全區招生。教育局根據核定的兩所普高招生計劃,分別對兩所普高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統一核定下發錄取學生名冊。教育局根據核定下發的錄取學生名單進行注冊。君山中學可按計劃面向區外招收適量符合條件的初中畢業生。
(六)為促進我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將市十六中招生計劃的55%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享受市十六中指標生政策的學生必須在畢業學校有學籍且就讀滿一年以上。
(七)兩所普高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最低錄取分數線,未報經教育局研究同意,任何高中學校都不能隨意突破招生計劃,不得隨意降低錄取分數線。未報經教育局同意擅自錄取學生的,不予注冊。
(一)市十六中招生計劃為550人。分解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將招生計劃的55%作為指標計劃,按比例分配到區內各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指標生人數=市十六中指標計劃數÷全區初中考生總數×該校考生總數);第二部分,將招生計劃的45%作為擇優計劃,在各初中指標生錄取后按全區考生中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招生宣傳工作由區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區外任何招生學校不得擅自進入我區初中學校進行招生宣傳。區內任何初中學校不得擅自接納招生學校進行宣傳。
在的招生宣傳期間,各生源學校要開辟招生宣傳專欄,面向全體畢業學生公布今年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錄取工作流程等。
1.市十六中志愿填報:①按指標計劃填報。各初中將本校學生中考成績公開排序,根據指標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組織學生填報志愿(中考成績不能低于錄取分數線%)。②按擇優計劃填報。區教育局根據全區考生中考成績排序情況,統一剔除各初中按照指標計劃填報志愿的學生后,根據劃定的十六中最低錄取分數線,向各初中提供按擇優計劃填報志愿的學生名單,由各初中學校組織學生填報志愿。
2. 君山中學志愿填報:區教育局根據全區考生中考成績排序情況,根據劃定的君山中學最低錄取分數線,向各初中提供填報志愿的學生名單,由各初中學校組織學生填報志愿。
1.市教體局公布中考成績之后,區教育局將確定一天時間(6月30日左右)填報志愿。各初中學校要在中考前告知學生,并通過家長會、電話、信息、微信等方式告知家長,讓他們知曉填報志愿的大致時段,中考后隨時做好來校填報志愿的準備。
2.區教育局確定填報志愿時間之后,各初中學校務須通過各種方式快速通知學生和家長(注:要做好通知的具體情況記載,以備查證),在的時間內到本校填質志愿,并由學生或家長簽字確認,交學校存檔備查。志愿經確認后不能更改。逾期不再組織填報志愿。
3.各初中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從學生的利益出發,在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意愿的前提下,根據招生政策和考生實際,切實加強對學生志愿填報的指導。
(一)錄取以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十科總分為主要依據,按照學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十科總分相同時,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成績高的優先錄取;再相同時,根據中考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定等級擇優錄取。
(二)市十六中的招生錄取工作(大致時間為7月1日)分為三個步驟:首先,區教育局將每所初中學校的學生中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根據該校指標計劃數(總分低于市十六中劃定錄取分數線%的學生除外),結合學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統一進行錄取;其次,區教育局對全區所有考生的中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剔除市十六中的指標計劃數后,按照擇優計劃數的最后一名學生的成績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結合學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統一進行錄取;第三,由區教育局統一進行調劑補錄。
(三)市十六中指標生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指標生遵循在本初中學校中按分數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且分數不得低于市十六中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否則此指標計劃用于擇優計劃面向全區初中學校調劑錄取。
(四)君山中學面向區內的招生錄取:區教育局根據君山中學面向區內的招生計劃,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結合學生填報的志愿,統一進行錄取(大致時間為7月1日)。
(一)區內兩所普高根據區教育局統一核定下發的錄取學生名冊(含調劑補錄學生名冊),自行填制錄取通知書,蓋學校公章。
(三)兩所普高負責將錄取通知書送至學生家中,由家長簽收,并做好相關詳情記載。
(一)區內兩所普高須憑錄取通知書組織新生報到。區教育局根據核定下發的錄取學生名單進行注冊。未報經教育局研究同意擅自錄取學生的,不予注冊。
(二)區外普通高中學校通過非正常途徑招收我區學生的,區教育局將根據市局招生文件從嚴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學校負責承擔。
(一)建立完善招生督查和報告制度。各生源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有關高中招生政策,按照教育局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各項招生工作,確保全區“一盤棋”。各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同時要成立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全面掌握招生動態,實行陽光招生。
(二)嚴格實行“十二個嚴禁”的。⑴嚴禁任何區外招生學校擅自進入我區初中學校進行招生宣傳;⑵嚴禁任何初中學校擅自接納招生學校進行宣傳;⑶嚴禁任何學校和教師暗中組織本校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參加由區外學校組織的招生考試;⑷嚴禁任何教師對畢業學生進行,暗中為區外招生學校爭攬生源;⑸嚴禁區內任何學校(含小學)教職工為區外招生學校設立招生點;⑹嚴禁任何學校領導、教師向計劃外招生單位提供任何生源信息(包括學生花名冊、成績冊、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⑺嚴禁超計劃招生;⑻嚴禁擅自降低錄取分數線招生;⑼嚴禁未經批準跨區域招生;⑽嚴禁虛假宣傳;⑾嚴禁有償招生;⑿嚴禁招收借讀生。
(三)實行責任追究。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學校和有關責任人,教育局將依紀依規追究責任。
(四)建立講評制度。招生工作結束后,教育局將對嚴格執行招生政策的初中學校實行勵,對進入區外普高就讀現象較為嚴重的初中學校展開調查,并進行全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