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擴大中心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
據泉州市生態環境局消息,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調整劃定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之一,近日有了新進展,泉州市政府發布通告,為進一步改善泉州環境空氣質量,將中心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范圍擴大為: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的萬安街道、雙陽街道、河市鎮,泉州開發區清濛園區,并進一步加強禁燃區建設和管理。
據泉州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是根據國家、省的新要求和泉州生態環境保護實際,依法對泉州禁燃區的建設管理規定進行必要的調整和修訂。其中,與中心市區原禁燃區范圍相比,將“洛江經濟開發區萬安園區、雙陽園區”擴大為“洛江區的萬安街道、雙陽街道、河市鎮”; 選擇《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III類(嚴格)”燃料組合作為中心市區禁燃區高污染燃料類別,禁止銷售、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種類增加了“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要求中心市區禁燃區內的燃用設施年底前完成改造,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必須達到燃氣鍋爐的排放限值規定;要求其他禁燃區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調整并通告,目前,晉江市、南安市已經完成禁燃區的調整。
中心市區禁燃區管理規定共5條。一是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和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二是規定現有高污染燃料設施、生物質燃料設施限期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三是鼓勵支持生物質燃料設施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輕質柴油燃用設施改用電能;四是明確規定生物質燃料設施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執行的排放限值,要求高污染燃料設施改造時必須采取措施達標排放;五是明確了各級各有關部門的管理職責。
“十三五”以來,泉州市大力開展工業廢氣減排治理,組織完成了8臺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的超低排放技術改造,通過加強全市十個禁燃區的建設管理和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中小燃煤鍋爐治理,通過在線監控和現場抽查加強對熱電、石化、鋼鐵、水泥、陶瓷、印染、造紙、制革等廢氣排放行業單位企業減排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正在建設的晉江市晉南工業區集中供熱工程預計今年年底投入使用,部署全市12臺65蒸噸及以上鍋爐和閩光鋼鐵有限責任公司開展超低排放技術改造。一系列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全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2018年為95.9%、2019年上半年為97.2%。此次泉州市政府發布調整禁燃區通告,對禁燃區的建設管理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將推動全市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再上新臺階,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滿意率和幸福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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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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