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立法保護三蘇遺址遺跡
本報訊(周澤 記者 文銘權 樊邦平)8月23日,記者從眉山市多部門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眉山市三蘇遺址遺跡保護條例》將于9月1日起施行。這是眉山市在歷史文化保護方面出臺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條例由眉山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今年4月29日通過,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7月25日批準。
條例確定了首批三蘇遺址遺跡名錄,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三蘇祠和中巖寺摩崖造像,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蘇氏墓地、連鰲山石刻、重瞳觀。
條例規定“三蘇遺址遺跡保護名錄,應當根據考古發掘和研究成果,適時增補。”目前正在進行考古研究的東坡區修文鎮蘇氏遺跡,今后有望依法納入三蘇遺址遺跡保護。
條例從體現地方特色和實現可操作性入手,根據“保護優先”原則,創新保護措施,確立了三蘇遺址遺跡的分級分層次保護原則,規定三蘇遺址遺跡保護范圍內的土地應當依法調整為文物古跡用地,對影響遺址遺跡風貌和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限制等,細化了現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對文物保護單位的規劃、建設、商業經營等內容,有效破解了三蘇遺址遺跡特別是三蘇祠長期存在的管理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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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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