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生活有哪些文體
這次的2018文化產業分類標準,將原來的大類由10個修訂為9個、中類由50個修訂為43個,小類由120個修訂為146個
這次的2018文化產業分類標準,將原來的大類由10個修訂為9個、中類由50個修訂為43個,小類由120個修訂為146個。其中1-6大類為文化核心領域,7-9大類為文化相關領域。文化產業評論整理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及其修訂說明和新舊對照表,供大家參考。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以“互聯網+”為依托的文化新業態不斷涌現并發展迅猛,日益成為文化產業新的增長點,理應把這些新業態及時納入統計范圍。
為反映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生產活動提供標準分類依據,為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提供統一的定義和范圍,為發展文化產業、推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提供統計服務。近日,國家統計局印發了《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
這次的2018文化產業分類標準,是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基礎上進行修訂的,原有的定義、分類原則保持不變,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定義的活動小類,重點是調整了分類方法和類別結構。
這次的2018文化產業分類標準,將原來的大類由10個修訂為9個、中類由50個修訂為43個,小類由120個修訂為146個。其中1-6大類為文化核心領域,7-9大類為文化相關領域。
可能內容有點多,為了便于朋友們抓重點,我們對新分類標準做了干貨提純,簡單來講,只看下面這張圖即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已經2018年3月16日國家統計局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和持續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提供統計保障,建立科學可行的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制度,制定本分類。
(二)本分類為反映我國文化及相關產業生產活動提供標準分類依據,為文化及相關產業統計提供統一的定義和范圍,為發展文化產業、推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提供統計服務。
1.以文化為核心內容,為直接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而進行的創作、制造、傳播、展示等文化產品(包括貨物和服務)的生產活動。具體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和文化娛樂休閑服務等活動。
2.為實現文化產品的生產活動所需的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和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包括制造和銷售)等活動。
本分類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為基礎,根據文化生產活動的特點,將行業分類中相關的類別重新組合,是《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派生分類。
根據我國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的實際,本分類在考慮文化生產活動特點的同時,兼顧文化主管部門管理的需要;同時立足于現行統計制度和方法,充分考慮分類的可操作性。
本分類借鑒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文化統計框架—2009》的分類方法,在定義和覆蓋范圍上與其銜接。
本分類采用線分類法和分層次編碼方法,將文化及相關產業劃分為三層,分別用阿拉伯數字編碼表示有哪些文體。第一層為大類,用01-09數字表示,共有9個大類;第二層為中類,用3位數字表示,共有43個中類;第三層為小類,用4位數字表示有哪些文體,共有146個小類。
(一)本分類建立了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的對應關系。在本分類中,如國民經濟某行業小類僅部分活動屬于文化及相關產業,則在行業代碼后加“*”做標識,并對屬于文化生產活動的內容進行說明;如國民經濟某行業小類全部納入文化及相關產業,則小類類別名稱與行業類別名稱完全一致。
(二)本分類全部小類對應或包含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相應的行業小類中,具體范圍和說明可參見《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
目前執行的《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是參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統計框架—2009》,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制訂的。實施以來,以此分類為基礎開展的統計工作為反映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狀況,為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宏觀決策提供了重要的基礎信息。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以“互聯網+”為依托的文化新業態不斷涌現并發展迅猛,日益成為文化產業新的增長點,理應把這些新業態及時納入統計范圍。2017年6月30日,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正式頒布。8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文《關于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的通知》(國統字〔2017〕142號),要求從2017年統計年報和2018年定期統計報表起統一使用新標準。作為派生產業統計分類標準,需要對《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進行修訂。
本次修訂是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基礎上進行的,原有的定義、分類原則保持不變,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定義的活動小類,重點是調整了分類方法和類別結構。
本分類與《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相比(詳見附件3),大類由10個修訂為9個、中類由50個修訂為43個,小類由120個修訂為146個(其中新增12個,因執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增加15個,刪除1個)。其中,帶“*”的小類由23個修訂為18個(其中新增9個,因執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減少13個,刪除1個)。
本分類新增加了分類編碼,將文化及相關產業劃分為三層,分別用阿拉伯數字編碼表示。第一層為大類,用01-09數字表示,共有9個大類;第二層為中類,用3位數字表示,共有43個中類;第三層為小類,用4位數字表示,共有146個小類。編碼規則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
為適應當前我國文化新業態不斷涌現的新形勢,滿足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發展規劃的需要,將原來的10個大類、50個中類調整為9個大類、43個中類,并設置了相應的類別名稱。具體是:
(1)將“新聞服務”、“報紙信息服務”、“廣播電視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4個中類合并為“新聞信息服務”大類。其中,“互聯網信息服務”僅包括互聯網搜索服務有哪些文體、互聯網其他信息服務。
(2)將“出版服務”(不含報紙出版)、“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創作表演服務”、“數字內容服務”、“內容保存服務”、“工藝美術品制造”和“藝術陶瓷制造”7個中類合并為“內容創作生產”大類。其中,“內容保存服務”中類包括圖書館、檔案館、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博物館、烈士陵園、紀念館等。
(3)保留原“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大類,包含內容有所調整。把原“文化軟件服務”中類的內容移至“內容創作生產”大類中,作為“數字內容服務”中類的一部分。該大類修訂后包括“廣告服務”和“設計服務”2個中類,名稱修改為“創意設計服務”。
(4)將“出版物發行”、“廣播電視節目傳輸”、“廣播影視發行放映”、“藝術表演”、“藝術品拍賣及代理”和“工藝美術品銷售”6個中類歸入“文化傳播渠道”大類;同時增加“互聯網文化娛樂平臺”中類,以反映新型傳播渠道。
(6)保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大類,名稱修改為“文化娛樂休閑服務”,包含內容有所調整。把攝影擴印服務移到“印刷復務”中類中,同時增加“休閑觀光游覽服務”中類。該大類修訂后包括“娛樂服務”、“景區游覽服務”和“休閑觀光游覽服務”3個中類。
(7)將“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大類名稱改為“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把“文化紙張制造”、“手工紙制造”、“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工藝美術顏料制造”和“文化用信息化學品制造”合并為“文化輔助用品制造”中類,將“筆的制造”和“墨水、墨汁制造”合并為“筆墨制造”中類并移至“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大類下。該大類修訂后還包括“印刷復務”、“版權服務”、“會議展覽服務”、“文化經紀代理服務”、“文化設備(用品)出租服務”和“文化科研培訓服務”,共計7個中類。
(8)將原“文化用品的生產”和“文化專用設備的生產”兩個大類修訂為“文化裝備生產”和“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兩大類。修訂后,“文化裝備生產”大類包含“印刷設備制造”、“廣播電視電影設備制造及銷售”、“攝錄設備制造及銷售”、“演藝設備制造及銷售”、“游樂游藝設備制造”和“樂器制造及銷售”6個中類;“文化消費終端生產”包含“文具制造及銷售”、“筆墨制造”、“玩具制造”、“節慶用品制造”、“信息服務終端制造及銷售”5個中類。
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體現當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發展狀況,對部分行業小類進行了細化和拆分,據此情況,本分類增加了15個行業小類,名稱及對應的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分別是:廣播電視集成播控(8740)、互聯網其他信息服務(6429)、數字出版(8626)、互聯網游戲服務(6422)、其他文化數字內容服務(6579*)、園藝陶瓷制造(3076)、其他廣告服務(7259)、工業設計服務(7491)、森林公園管理(7862)、其他游覽景區管理(7869)、休閑觀光活動(9030)、廣播電視專用配件制造(3933)、專業音響設備制造(3934)、票務代理服務(7298)和樂器批發(5147)。
依據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本次修訂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定義的12個行業小類,名稱及對應的代碼分別是:互聯網文化娛樂平臺(6432*)、文化投資與資產管理(7212*)、文化企業總部管理(7211*)、文化產業園區管理(7221*)、自然遺跡保護管理(7712)、觀光游覽航空服務(5622)、藝術品代理(5184)、婚慶典禮服務(8070*)、文化用品設備出租(7123)、娛樂用智能無人飛行器制造(3963*)、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制造(3961*)和其他智能文化消費設備制造(3969*)。
依據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本次修訂更名了7個行業小類,名稱及對應的代碼分別是:影視節目制作(8730)、群眾文體活動(8870)、其他工藝美術及禮儀用品制造(2439)、音像制品、電子和數字出版物零售(5244)、音像制品文體生活、電子和數字出版物批發(5145)、電影和廣播電視節目發行(8750)、城市公園管理(7850)。
依據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部分行業小類調整變動情況文體生活,本分類有5個行業小類內容發生變更,名稱及對應的代碼分別是:廣播(8710)、電視(8720)、其他出版業(8629)和其他娛樂業(9090)、其他文化用品批發(5149)。
本次修訂刪除了原分類中的電子快譯通、電子記事本、電子詞典1個行業小類,對應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行業名稱和代碼是其他電子設備制造(3990)。
本次修訂共取消13個行業小類的*標識,分別是《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中的數字內容服務、園林陳設藝術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衛星傳輸服務、野生動物保護、野生植物保護、顏料制造、信息化學品制造、拍賣、其他未列明商務服務業、娛樂及體育設備出租、通訊及廣播電視設備批發、照明燈具制造和家用電器批發等有哪些文體。
本次修訂共新增了9個小類的*標識,名稱及對應的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分別是:其他文化數字內容服務(6579*)、互聯網文化娛樂平臺(6432*)、文化投資與資產管理(7212*)、文化企業總部管理(7211*)、文化產業園區管理(7221*)、婚慶典禮服務(8070*)、娛樂用智能無人飛行器制造(3963*)、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制造(3961*)和其他智能文化消費設備制造(3969*)。
在《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實施后,我們曾把全部分類內容進一步組合成文化制造業、文化批發和零售業、文化服務業文體生活,從產業鏈條的生產、流通和服務等環節來反映文化建設和文化體制改革情況。為保持已有統計數據的連貫性,本次修訂后將繼續保留三個產業類別的劃分。對應本分類,這三個產業類別包含的行業小類詳見附表(附后)。
為確保本分類的文化特征有哪些文體,本次修訂對新增分類內容繼續堅持如下處理原則:凡屬于農業、采礦、建筑施工、行政管理、體育、自然科學研究、國民教育、餐飲、金融、修理等生產活動和宗教活動均不納入分類;對于雖有部分活動與文化有關但已形成自身完整體系的生產活動不予納入。
- 標簽:中國文體分類
- 編輯:唐明
- 相關文章
-
文體分類有哪些四大文體英文怎么說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邴正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當代全球文化的發展趨勢及矛盾研究》(項目批準號為05BZX011),最終成…
-
文體記分為哪四種什么是大語文時代社區開展文體活動
再過59天,2023年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正式開考,全市9萬多考生和他們的家長們也在進行著最后的沖刺…
- 文體什么意思文體讀音四大文學體裁
- 文體巨星txt文體委員的職責2023年10月23日
- 文體有哪幾種題材四大名著是什么文體古代公文文體
- 文體活動能力是什么體裁的分類2023年10月23日
- 文體娛樂頻道音樂體裁有哪幾種_有幾種文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