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新聞紀錄片電影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將依據服役表現量化評分
資料圖:士兵退伍。來源:中網
退役士兵檔案中有虛假材料的,該材料不計分,并在總分中予以倒扣,倒扣分值為其作假可能獲得的分值的3倍。
十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現役,符合入伍時國家關于安排工作并選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可執行本辦法。
1。個人嘉,每次計1分;
6。個人獲得榮譽稱號,大軍區級單位部門授予的每次計50分,大軍區級單位授予的每次計60分,總部(含多總部聯合)授予的每次計70分,授予的每次計80分。
(一) 在艱苦邊遠地區服役并在部隊服役期間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一周年以上的計分。其中,在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服役,每服役1個月計0.1分;在三類艱苦邊遠 地區服役,每服役1個月計0.2分;在四類艱苦邊遠地區服役,每服役1個月計0.3分;在五類艱苦邊遠地區服役,每服役1個月計0.4分;在六類艱苦邊遠 地區服役,每服役1個月計0.5分。
(二)戰時立功勵。
各種弄虛作假減分情形,累計減分。
九、部隊要按照檔案管理認真整理士兵檔案,做到要素齊全、清晰完整、真實準確,尤其是計(減)分項目應在檔案材料目錄中體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接收退役士兵檔案后,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擅自增減檔案材料。
五、殘疾等級記分
(二)檔案材料弄虛作假減分。
十一、軍地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審核上述記分、減分項目的相關材料,對有疑義的,軍地應加強溝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為對方核查提供便利和幫助;對于出具虛假鑒定、證明的,依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經辦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是烈士子女的,計30分。
戰時榮獲個人三等功的,每次計20分;戰時榮獲個人二等功的,每次計40分;戰時榮獲個人一等功的,每次計80分;戰時榮獲個人榮譽稱號的,每次計100分。
殘疾等級記分以量化考核時的殘疾等級為準記分。
十、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由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負責,分數應采取適當方式向退役士兵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符合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表》。
八、減分
本辦法所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且未選擇自主就業安置的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勵的士兵、因戰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
《辦法》明確了軍地相關部門的職責,士兵所在部隊主要是按整理移交退役士兵檔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依據檔案等材料對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進行綜合評分,評分結果應采取適當方式向退役士兵公布。
(一)平時勵。
(一) 初級技能(五級),計1分;
一、適用范圍
二、服役年限記分
為引導士兵在部隊長期服役,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多作貢獻,保障服役時間長、貢獻大的退役士兵得到優先安置,根據《中華人民國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等有關法規,制定本辦法。
以檔案中《專業士兵職業技能鑒定登記表》、《職業資格證書》為依據,予以計分。
職業技能等級記分按照其中最高等級記分,不累計。
(二)從事核專業工作并在部隊服役期間享受核輻射保健津貼一周年以上的計分。每服役1個月計0.25分。
據民政部優撫安置局和總參軍務部有關領導介紹,《辦法》所指退役士兵,是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且未選擇自主就業安置的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服現 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勵的士兵、因戰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辦法》對量化評分的標準進 行了明確,設置的計分項目包括士兵服役年限、立功受、職業技能等級、殘疾等級,以及烈士子女、艱苦邊遠地區、涉核崗位和參加作戰8個方面,力求客觀準確 反映士兵服役情況。《辦法》同時,退役士兵服役期間受到處分和檔案弄虛作假的要作減分處理。
十三、本辦法適用于中國人民武裝部隊。
(二) 中級技能(四級),計3分;
以上項累計計分。
戰時,是指國家宣布進入戰爭狀態、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部隊執行任務或者處置突發性事件時,以戰時論。
總結今天的四則新聞,它們共同構畫了當下中國的一副圖景——經濟為了保持較高速度,正在試圖成功駕馭高難度雜技,收割利益的人也有被收割到無可逃的時候,而圍觀者們,總不嫌事兒大,覺得每一個人的倒下都不值得同情……
(三)勵認定。
(二)士兵服役期間因公評定為5至10級殘疾等級的, 分別計30、20、10、5、3、1分。
多次受到處分的,累計減分。
一說參政議政,圈內人士就知道你是黨派,但社會上許多人只知道中國,并不知道有黨派,你得費一番口舌去解釋,解釋完了,他們還要惋惜地反問一句,“你條件不錯,怎么不加入啊?”言外之意,我誤入了。
5。個人一等功,每次計40分;
(五) 高級技師(一級),計9分。
中網10月25日電(方瑜、記者蔡鵬程) 多次立功受、打算明年退役的軍區某旅四級軍士長王棟才對退伍后的職業發展信心滿滿。根據民政部、總參謀部近日聯合印發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試行)》,他退役后可以優先得到安置。
四、職業技能等級記分
2。優秀士官人才,三、二、一等每次分別計4、8、12分;獲特殊津貼的,計30分;
(四) 技師(二級),計7分;
獲得優秀士官人才的,退役士兵本人應具備受證書,同時檔案中必須具備勵通令;獲得上述其他勵的,退役士兵本人檔案中必須同時具備勵登記(報告)表、勵通令或命令等材料,獲得平時個人三等功以上勵的,還應具備受證書和章。
六、烈士子女記分
三、勵記分
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是指以退役士兵檔案及本人提供的相關證書為依據,對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現及相關身份等情形進行確認,并按照統一標準予以賦 分。退役士兵得分總和作為安排工作排序選崗的重要依據。此舉旨在確保服役時間長、貢獻大的退役士兵得到優先安置,這是民政部、總參謀部聯合推出的又一 項惠兵舉措。
服役期間受、嚴重、記過、記大過、降職或降銜、撤職處分的,分別減5、10、15、20、40、60分。
有上述情形的,部隊團以上單位應予以確認并記入士兵本人檔案。地方評分以退役士兵檔案中原始記錄為準。檔案丟失或其中部分材料丟失的,按照檔案管理相關執行。
本辦法所指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是指以退役士兵檔案及本人提供的相關證書為依據,對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服役表現及相關身份等情形進行確認,并按照統一標準予以賦分。退役士兵得分總和作為安排工作排序選崗的重要依據。
4。個人二等功,每次計20分;
艱苦邊遠地區按照民政部、財政部、總部、總后勤部《關于調整完善移交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和高山海島津貼制度的通知》(政干〔2010〕115號)列出的行政區域確認。
義務兵和服現役12年以內(含)的士官,每服役1年計3分;士官服現役滿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計5分。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十四、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試行。
(一)處分減分。
符合上述情形兩(含)種以上的,累計計分。
3。個人三等功,每次計3分;
(一)士兵服役期間因戰評定為5至10級殘疾等級的, 分別計50、40、30、20、10、5分;
(三)服役期間參加過對外戰爭,作戰地點在境內的,每1天計0.1分;在境外的,每1天計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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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試行)》
七、其他情況記分
(三) 高級技能(),計5分;
士兵服現役年限“自兵役機關批準服現役之日起,至部隊下達退役命令之日止計算”。士兵在服役期間被處以刑罰、的(2013年12月28日全國常委會通過關于廢止有關法律法規的決定以前),服刑和時間不計入服現役年限。
以上項累計計分。
屬于騙取安排工作資格的,應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有關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門應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隊單位。相關部隊單位應根據有關對造假者作出處理后按實際情況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