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母親要求增加生活費被駁 稱要吃豬食了
梅艷芳母親在朋友陪伴下現身高等法院
騰訊娛樂訊 據香港媒體報道,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母親覃美金,因拖欠租金而被業主收回跑馬地住所,她早前向高院申請從遺產中取更多金額,以繳付搬遷費和新房子租金,案件于今天(4月28日)判決。
法官判梅媽生活費維持不變
戴上口罩的覃美金在男性友人陪同下現身高等法院,問得為何不見孩子梅啟明?梅媽即說:“生病了。”在庭上覃美金兩度發難表示三萬生活費不夠:“怎么用?不如不要給我,流落街頭。”
法官最后判覃美金生活費維持5萬港元不變,當中2萬要支付新房子租金,由于新房子租金要3萬6千,會額外多付1萬6千作新房子租金,這樣覃美金每月3萬生活開銷維持不變。覃美金即向法官發問:“可不可以每個月付10萬給我?”但遭法官拒絕,并說:“法官是執行法律,不能討價還價。”
“我現在吃豬食”
覃美金不滿地離開法院,稱3萬每月開銷不夠用,她說:“能做什么?能吃什么?叫我不好吃嗎?我現在吃豬食,要去買便宜菜。”隨即又發脾氣說:“是要我不吃飯嗎?以前(每月)12萬,自己交租,什么都不用欠,不用求人。”
隨后,她又否認是因為梅艷芳遺產基金沒錢了,才被減生活費:“賣樓賣了一間又一間,沒有人簽字都賣,沒錢?誰用?最后一間賣到上億,我一毛錢分不到。”接著她又表示:“我死了就可以馬上分錢了,我在一天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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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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