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特新材最大外部股東被曝服刑中, 規避持股5%信披紅線
一家科創板擬上市公司已通過受理、問詢、注冊等重重關卡,首次公開發行路演正進行之際,卻被曝第三大股東還在有期徒刑中,科創板公司的信披遭到質疑。
1月9日,福建賽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賽特新材”)科創板注冊生效,按照發行安排,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于1月15~16日組織安排本次發行網下路演,17日開啟初步詢價。
然而就在賽特新材網下路演開始之時,第一財經記者卻注意到,賽特新材第三大股東李文忠及配偶傅素英涉惡獲刑,作為最大外部股東卻身陷囹圄,是否涉嫌信披違規?
公開資料顯示,賽特新材是一家研發、生產、銷售真空絕熱板的高新技術企業,這項主營業務占總體業務的98%。2019年7月18日被科創板受理,計劃融資4.03億元,保薦機構為興業證券,主要中介機構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瑞律師事務所。
1月13日賽特新材披露的招股書顯示,李文忠為賽特新材第三大股東,持股數量為297萬股、占比4.95%,由于第一、二大股東汪坤明、汪美蘭為兄妹,汪坤明合計持股53.32%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李文忠則成為賽特新材最大的外部股東。
招股書顯示,李文忠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持有公司5.08%,一度持股超過5%,關聯方中也顯示傅素英是公司報告期內主要股東李文忠的配偶。
但就在賽特新材申請上市過程中,李文忠卻面臨牢獄之災。2019年11月26日,廈門湖里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惡案件,其中一起案件的內容是:2015年以來,被告人李文忠、傅素英多次組織李某枝等人,在湖里區枋湖西路一帶結伙實施尋釁滋事犯罪,以被害人王亞麗等人違約為理由,不顧多次糾紛警情中民警的口頭勸阻和法院停止侵權的生效判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等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以被告人李文忠為首的6名被告人,分別獲刑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四個月不等。
上述湖里法院所提到的法院停止侵權的生效判決,記者查閱裁判文書網顯示,廈門市文忠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與王亞麗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已于2018年8月6日下達,該案原告(反訴被告)文忠裝修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傅素英,判決書中也明確寫有文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傅素英及其丈夫李文忠等字樣,二人夫妻關系屬實。天眼查顯示,廈門市文忠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東中,傅素英持股49.46%,李文忠持股48.05%。
查閱李文忠的天眼查資料發現,李文忠旗下還有廈門市文忠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持股83.54%。有趣的是,該公司的變更記錄顯示,2018年11月30日主要人員信息中刪除李文忠和傅素英的姓名,此時距離賽特新材提交招股書僅有7個月。
招股書中還顯示,傅素英曾在2018年1月22日至9月3日期間,作為關聯方借款給賽特新材本息合計614.03萬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次借款本息均已償付完畢。
無論如何,李文忠、傅素英夫婦此時正在有期徒刑期間,賽特新材卻如火如荼地完成了問詢、注冊,并即將迎來發行和上市,投資者卻對第三大股東的現狀一無所知。
一位從事資本市場業務的資深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時需要履行信披義務。刑事事件要公告的一般是董監高,股東一般只需要披露和持股相關的情況。
但巧合的是,李文忠當前的持股比例為4.95%,而在2018年12月該數字還是5.08%,也就是說李文忠并不需要履行5%以上股東的信披義務。
“但如果這個股東被抓可能引發股價較大變動,可能被兜底條款框進去。”前述律師表示。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