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視點:新證券法繪注冊制藍圖: 全面推進 漸進落地
穿越時空的對望,總讓人覺得妙不可言。
作為資本市場的根本大法,新《證券法》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而與之相隔剛好1年時間的2019年3月1日,正是上交所發布一攬子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的日子。
時點的相似,當然首先是一種偶然。畢竟,本次證券法的修改已歷經4年多時間,其醞釀的內容變化不僅契合了資本市場近年來的發展,也為資本市場深化改革開放增加了法治供給,甚至是前瞻性的為深化改革留出了必要的法律空間。
但是,偶然的背后也有一種必然。2019年3月1日,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為資本市場播下了希望的種子,此后歷經了開拓、播種、耕耘、守護等多個階段,并在2019年盛夏成功收獲了第一批美好的果實。如今,資本市場已開始為“試驗田”尋找適合其復制推廣的“廣袤土壤”,而其最堅實的法治基礎正是新《證券法》。
本次《證券法》修訂在深入分析證券市場運行規律和發展階段性特點的基礎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其中的重中之重就是全面推行證券發行注冊制度。在總結上交所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經驗基礎上,新《證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冊制的基本定位,對證券發行制度做了系統的修改完善,充分體現了注冊制改革的決心與方向。
同時,最為難得的是,新《證券法》考慮到注冊制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從法理上支持注冊制分板塊“徐徐圖之”。筆者認為,這一點十分必要且貼合實際。
首先,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雖然已經取得了相當的成績,但是再融資、資產重組等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規則仍需進一步接受檢驗,這些都與注冊制緊密相關。
開市以來,科創板總體平穩,市場兼具理性與熱度,各項機制初顯成效,“交易正常”已成為科創板的日常。雖然成績斐然,但科創板建設和試點注冊制仍在路上。目前科創板并購重組還未有案例落地,再融資規則尚在征求意見,更多的監管規則還有待檢驗。而且,如今新《證券法》加持,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這一“試驗田”自身的完善和升級也在路上。
其次,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是新生事物,屬于資本市場的增量創新,屬于輕裝前行;而傳統板塊向注冊制靠攏,則屬于存量改革,其改革難度顯然高于增量創新。
對于存量改革而言,試點注冊制并不僅僅是市場認為的IPO審核權的下放,而是需要整個資本市場生態體系的配合。例如,投資者適當性門檻的變化將會產生存量投資者去向的問題;進行中的上市公司重大重組、再融資等行為可能需要過渡期;注冊制所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如何銜接……由此可見,注冊制并不是單一維度的發行體制變革,而是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根基。
筆者注意到,新《證券法》授權國務院對證券發行注冊制的具體范圍、實施步驟進行規定,也就是說,全面推行注冊制并不等于注冊制一步到位,而是強調“全面推行,漸進落地”。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對于年輕的注冊制而言更是如此。筆者相信,沿著新《證券法》的藍圖,在注冊制等改革創新舉措一小步、一小步的接力邁進中,資本市場將行穩致遠,也將更具活力與韌性。(張 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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