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立法鼓勵和規范志愿服務事業發展
◎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發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培養青少年志愿服務意識和能力納入素質教育內容
志愿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發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教育行政部門將培養青少年志愿服務意識和能力納入素質教育內容……11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志愿服務條例》(下稱《條例》),并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我省志愿服務快速健康發展,截至目前,全省注冊志愿者數量超1000萬人,注冊率約16%,注冊總量居全國第4位。全省志愿服務組織共計394家,各類志愿服務隊伍39480個,志愿服務站點總量達6560個。此次《條例》的出臺,對于鼓勵和規范我省志愿服務,調動全社會參與志愿服務的積極性,推動志愿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具有重大意義。
《條例》總結了我省在志愿服務活動中的好做法,借鑒了外省的好經驗,明確了志愿服務管理部門的職責,對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詳細規定,同時,明確了一系列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促進措施。
經費問題是當前志愿服務發展面臨的共同難題。對此,《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志愿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并規定政府可依法通過購買服務、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依法設立志愿服務基金會等方式,為志愿服務事業發展提供支持與保障。
對于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條例》明確了專門的激勵措施。除了能夠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覽旅游景點、技能培訓等方面享受免費待遇,還將鼓勵企業和其他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務記錄的志愿者,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
提倡和弘揚志愿服務精神,要從青少年抓起。 《條例》規定,學校、家庭和社會應當培養青少年的志愿服務意識和能力,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培養青少年志愿服務意識和能力納入素質教育內容,鼓勵和支持青少年參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活動。
此外,《條例》還著眼于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提出要推動建立長三角區域志愿服務一體化發展協作機制,開展人才培養、文化旅游推廣以及醫療、教育等方面志愿服務合作,實現志愿服務資源共建共享、信息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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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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