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付國豪者第3次申請保釋被拒 罪名改為“暴動罪”
拿美國國旗打付國豪的暴徒第三次申請保釋被拒,罪名改“暴動罪”了!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港媒報道,涉嫌參與包圍、襲擊環球時報-環球網記者付國豪的賴云龍、畢慧芬等4名嫌疑人10月28日再次接受審訊,賴云龍的保釋申請第三次被拒絕。此外,控方修改指控罪名,賴等三名被告的罪名中已包括“暴動罪”。
綜合“香港新聞網”、《星島日報》等媒體報道,多名激進分子今年8月13至14日聚集在香港國際機場,付國豪在采訪期間被激進示威者捆手、非法拘押、捆綁和毆打,遭到非人道的對待。直至14日凌晨,香港警方將他救出并送院治療。
涉嫌曾襲擊付并先后被控的有3男、1女共計4名嫌疑人,包括首被告賴云龍、次被告畢慧芬、第三被告何家樂、第四被告黃逸豪。他們10月28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再次接受審訊,控方申請將4人的案件合并處理。
被告賴云龍現年19歲,此前他曾暫時被控非法集結罪、傷人罪、襲擊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罪。此次10月28日審訊后,其保釋申請再被拒絕,罪名也改為暴動罪、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普通襲擊罪、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
被告畢慧芬、何家樂則被控犯有暴動罪、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非法囚禁他人罪,并且何還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而被告黃逸豪家樂則被控犯有非法集結罪、非法囚禁他人罪。
至于相關指控細節,賴云龍、畢慧芬、何家樂的暴動罪系指三人于8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樓客運大樓G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三人被控的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指的是他們與其他人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付國豪。另外,何家樂被控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的是他于8月25日在元朗洪水橋藏有折刀、彈弓、彈珠等物品。
此次審訊后,賴云龍的保釋申請再被拒絕,主任裁判官錢禮再度拒絕他和畢慧芬的保釋申請,他們與何家樂須繼續被關押,至11月12日到區域法院答辯。被告黃逸豪則準以原有的條件保釋,并同樣要于11月12日到區域法院答辯。
據港媒此前報道,香港警方經過調查后,于8月16日拘捕賴云龍。賴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接受審理,因涉襲警案并在保釋期間再度襲擊付國豪,被認為重犯機會大,故賴云龍的保釋申請被拒。
8月27日,該案在香港東區法院再審理。賴云龍27日申請保釋復核,辯方稱賴云龍另涉的沙田襲警案一直獲準保釋,希望法庭準他以1.5萬港元現金擔保,賴愿意定時到警署報到、不離開香港及遵守宵禁令等,但裁判官認為案件無重大改變,拒絕保釋申請,賴云龍繼續被押回牢房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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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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