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在今天上午召開的生態環境部9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宣教司司長劉友賓介紹說,為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把服務“六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從“放、管、服、治”四個方面,推出20項具體舉措,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企業綠色發展。
一是加大“放”的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梳理生態環境領域市場準入清單,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減少行政申請材料。推進道路運輸車輛年審、年檢和機動車排放檢驗“三檢合一”等。
二是優化“管”的方式,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動出臺關于全面實施環保信用評價的指導意見。將在2020年年底前,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三是提升“服”的實效,增強企業綠色發展能力。在全部行政審批事項“一網通辦”基礎上,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同時,積極推動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返還等優惠政策。
四是精準“治”的舉措,提升生態環境管理水平。穩妥推進民生領域環境監管,分類實施“散亂污”企業整治,精準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統籌規范生態環境督察執法。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強化責任擔當,健全保障機制,切實解決企業、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推動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共贏。(孟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