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中院15天執結26件涉商標侵權案件
為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向“切實解決執行難”邁進,實現執行工作的高質量發展,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采取團隊協作方式,提速執行,歷時半月,陸續執結一批涉“酒鬼”花生、“老奶奶”花生商標侵權案件,及時兌現勝訴權益,為“秋獵”專項執行行動打下良好基礎。
今年8月,長春中院陸續受理了一批四川省某食品產業有限公司和安慶市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執行案件。四川省某食品產業有限公司和安慶市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是“酒鬼”花生、“老奶奶”花生的商標注冊人,2015年兩家公司委托代理人在長春市一家公證處公證員的監督下,從多家商戶購買、封存侵權商品,并于2017年陸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認為,被控侵權商品外包裝正面突出使用“酒鬼”、“老奶奶”字樣與原告注冊商標構成近似,極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故銷售侵權商品的商戶侵犯了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判令侵權商戶立即停止銷售侵害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以及維權合理支出費用。
這批案件被執行人是分布在長春市轄區內的26家食雜店、超市及其經營者。盡管執行標的額不大,但由于知識產權案件的特殊性,給執行工作帶來了不小的困難。執行中,法官發現部分商戶的注冊經營者并不知曉案件,經了解,一些商戶在侵權、訴訟期間已經承兌,因種種原因未予更名。對此,法官沒有就案辦案,而是組織注冊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協商解決問題,避免雙方產生糾紛。
由于時間跨度較長,有些商戶已經注銷或者更名,被執行人查找困難。法官積極查尋被執行人線索,從工商登記、公安戶籍和銀行預留信息入手,通過電話、郵寄、走訪詢問新承兌人,成功聯系到26件案件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大多是個體商戶,知識產權意識淡薄,對法院執行抵觸情緒較大。執行團隊經過認真研究,決定審慎采取強制措施,把接待和釋法作為執行主要手段,采取上門送達、集中約談等“面對面”執行方式,通過耐心解答、釋法明理,化解被執行人的對立情緒,取得了良好執行效果。經過不懈努力,歷時15天,26筆執行款快速通過法院“一案一賬戶”及直接匯款等方式打入申請人賬戶,26件案件全部自動履行結案。
下一步,長春中院將統籌資源力量,細化實化攻堅部署,設立案件臺賬,優化分段流程,確保“秋獵”專項執行行動各項任務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法官提醒
針對此類案件,法官提醒個體商戶:事前先預防,從正規來源和渠道進貨,進貨手續和憑證要齊備;店鋪已經承兌他人經營的,要及時做變更登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糾紛。事中要應訴,如果接到法院傳票,務必積極應對,向法院提供對自己有利的答辯理由和證據,消極處理甚至缺席庭審,犧牲的是自己合法的程序權利。事后應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是被賦予國家強制力的,不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曹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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