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張茂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最高檢30日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茂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茂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茂才利用擔任山西省臨汾市市長、中共臨汾市委書記、運城市委書記、晉城市委書記、山西省政協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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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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