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地兒說理”,北京懷柔法院強制拆除45公分恩怨墻
千龍網北京8月16日訊 有句俗話說:“親戚遠來香,鄰居高打墻。”當鄰居同時是親戚、當親情禁不住利益考驗的時候,俗世里人與人的矛盾恩怨就更容易被放大,也更加“難解”。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發生在侄女與大爺之間的相鄰關系糾紛案。8月15日上午,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懷柔法院執行局到懷柔區九渡河鎮某村對該案件進行強制執行,拆除了一堵因多占45公分而阻隔了親情的恩怨墻。
“這判決我們不服!”
當執行局一行到達執行現場,早已收到過限期履行通知書的被執行人仍然表現出抗拒執行的姿態。針對被執行人所說“對判決不服”的問題,承辦法官周忠良再一次向其釋明,可通過上訴、申訴等救濟途徑維護自己認為正當的權益,但在判決已經生效的前提下,申訴不能阻礙生效判決的執行。
依據強制執行法,對于生效判決文書,如果執行限期已到,執行條件具備,被執行人無故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的,法院完全有權依申請人申請對案件進行強制執行。但考慮到家事糾紛的特殊性,周法官還是想爭取以平和的方式化解雙方矛盾。在安撫了當事人情緒后,他請雙方當事人面對面坐下來。這是法官第三次組織當事人進行執行和解,此前的第二次和解時,被執行人原本已經同意了在限期內自行拆除涉案院墻,但后來其對約定事項出爾反爾、遲遲未履行。
“他們就是欺負人!”
和解過程中,被執行人提出將履行日期延遲到明年開春,面對被執行人的再三拖延,面對法官,申請執行人小王眼淚掉了下來。小王的父親早年去世,宅基地內房屋的所有權成了小王及其母親(申請執行人)與王大爺(被執行人)兩家人糾紛的起源。后在法院調解下,小王的爺爺便將宅基地院內的五間北側房屋分別留給了兒子王大爺和孫女小王及其母親,每家各分得兩間半。2016年,雙方又針對翻建事宜,在村委會的調解下簽訂了協議,約定被執行人王大爺翻建房屋時給小王家一側留出45公分的余地。
然而,說好留出余地,大爺卻“偷偷擴建”。王大爺壘了一堵厚厚的、不多不少45公分的墻,把原本兩間房屋之間應該留出的45公分空間全部占據,同時也擠掉了侄女小王內心對親情的最后一點余地。說起當時的協議,她情緒激動起來:“他們就是欺負人!就算不是親戚,普通的鄰里關系在蓋房之前也應該跟你的鄰居協商把?誰的東西也不能讓你隨便侵占。”
“總有個說理的地兒!”
一槌定音,一執止爭。
懷柔法院經審理認為,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本案雙方為了相鄰不動產使用便利,簽訂的協議書應為合法有效,故依法判決王大爺將額外建設的0.45米墻體及其他構筑物拆除。
申請人表示不愿再給被執行人拖延的余地,被執行人亦堅持拒絕履行拆除義務。為了盡快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當日上午,懷柔法院執行局對涉案院墻實施強制拆除。
執行現場有村民表示,王大爺在處理與侄女的關系問題上,確實有不妥之處。“他們不講理,總有個講理的地兒。村委會調解他們不聽,那就到法院找公道。”申請執行人小王對懷柔法院表示了感謝,堵在心里的那面墻被拆掉了,小王的心里也舒暢了。
這一起家事糾紛,從立案到判決,用時3個月;從申請到執行,也只用了3個月。執行工作從來不是機械的,在效率與公正的基礎上,獲得當事人的理解也尤為重要。在法官的耐心釋法下,被執行人王大爺表示,即使仍保留申訴的權利,但對法院依法執行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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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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